重庆召开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会议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1月18日 为进一步落实惠民、助民政策,大胆探索适宜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区召开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会议。
会议回顾了区前阶段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区能繁殖母猪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区能繁母猪保险的主要内容。一是保险金额及保险费。本地母猪(荣昌猪等地方品种母猪),保险金额600元/头,费率为6%,保险费36元/头;良种母猪(二元杂交或PIC等优质瘦肉型母猪),保险金额800元/头,费率为6%,保险费48元/头。其中,区财政配套承担6元/头,养殖户(场)承担12元/头,其余由中央和市级财政承担。二是保险责任。在保期内,凡是属于保险合同列明养殖点内的参保能繁母猪,因任何疾病导致能繁母猪死亡,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诊的,都将得到赔偿。三是赔偿标准。按照“保成本、维持简单再生产力”的保险原则,将能繁母猪保险赔偿金额调整为本地母猪600元/头、良种母猪800元/头。四是投保方式。能繁母猪存栏量在30头以上的可单独投保;未达到此规模的,以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社为单位组织统一投保。 会议要求,各乡镇农业分管领导,各镇街畜牧站站长要严格按照市、区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开展能繁母猪保险试点紧迫感。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强化保障,做到严于律己,扎实推进,确保区农业保险试点和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由区农业局副局长辜夕尹主持,区委常委彭光远、区农业局局长李世伟、各乡镇农业分管领导、各镇街畜牧站站长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