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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补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11月28日

 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财政有关规定,江西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行财政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国宰经营的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5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

  据介绍,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财政负担25%,县(市、区)财政负担25%。

  据悉,病害猪损失补贴只对病害活猪,送至定点屠宰企业时已死的病害猪不享受损失补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包括病害活猪及病害死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