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通知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1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1月10日以来,我国自西向东连续出现两次大范围雨雪天气,部分地区出现大雾、冰冻天气,导致公路等交通运输大范围受阻,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受到影响。据预报,近日全国仍将有一次大范围持续性雨雪天气过程,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下同)的运输和销售,保障春节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采取临时性应对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畅通公路运输 二、增加铁路运力 三、减免流通环节费用 四、促进产销衔接 对海南等鲜活农产品的重要产地,要抓紧调度车辆,及时组织运输。各地商务、农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流通企业和运销大户加强与产地衔接,适当扩大鲜活农产品收购、运输和销售量。 五、加强信息服务 新闻媒体要客观、及时、准确地报道鲜活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农业、商务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要充分发挥农业信息网、新农村商业网的作用,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 2008年1月25日 |